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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期尚未啟動

桃園航空城市府二期計畫(附近地區第二期發展區)

桃園市大園區、蘆竹區(部分)

計畫基本資料

計畫狀態

第二期尚未啟動

第二期開發需待特定啟動條件達成後始得開始,目前尚未進入徵收程序

計畫依據

已納入第一階段核定計畫書(民國110年公告實施)

啟動條件

市府第一期開發區產業專用區招商率達 65% 以上,始可啟動第二期

主管機關

桃園市政府

涉及行政區

桃園市大園區、蘆竹區(部分)

市府二期是什麼

「市府二期」(正式名稱:附近地區第二期發展區)並非另一份尚在審議的新都市計畫,而是民國110年10月29日由內政部公告實施之「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(第一階段)書」中,已明確載明的分期開發安排。

第一階段核定計畫書將附近地區分為「第一期發展區」與「第二期發展區」。第一期發展區涵蓋機場捷運A11、A15、A16車站周邊及產業發展腹地,已依法進入區段徵收程序。第二期發展區(即市府二期)則依計畫書規定,須待特定啟動條件達成後,方可依法辦理後續開發程序。

本頁圖文依第一階段核定計畫書整理,目的在協助土地關係人了解市府二期的計畫性質,並非對個別土地開發時程或補償條件作出任何承諾或預測。

計畫定位與目前狀態

市府二期已納入民國110年公告實施之第一階段核定計畫書,計畫地位明確。第二期發展區位於第一期發展區外圍,主要涵蓋大園區及蘆竹區部分農業與住宅用地,計畫年期同為民國130年。

市府第二期後續啟動時間、辦理程序及土地相關權益,均應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
由於第二期尚未啟動開發程序,計畫書所載的面積數字、範圍界線及使用分區安排,均屬已公告計畫的規劃框架,而非正在進行中的施政作業。個別土地在第二期啟動前,仍依現行使用分區管制,不因計畫書記載而直接改變土地現況。

開發主體與分期方式

市府二期的計畫主管機關為桃園市政府,計畫書中以「附近地區第二期發展區」稱之,係第一階段核定計畫整體架構下的分期安排,開發順序上接續第一期。

第一期已依法辦理區段徵收,由桃園市政府主導用地取得與整體開發。第二期在啟動條件達成前,計畫書並未啟動任何徵收、禁建或禁止移轉程序,相關土地仍依現行都市計畫分區或農地管制規定辦理。

第一階段計畫書所載之分期安排,不包含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主導的機場園區建設計畫範圍,二者主管機關及適用程序各有不同,請分別追蹤各主管機關公告。

計畫及區段徵收面積

依第一階段核定計畫書,附近地區第二期發展區的計畫面積約為 552 公頃(各來源頁面統計口徑略有差異,計畫書不同頁面可見 549、550、552、552.19 等數字,讀者比較時請留意來源差異)。

徵收面積以區段徵收對照表所列為準。表中依使用分區(住宅、商業、工業、公共設施等)及地籍類別(公有地、私有地)分別列計,合計構成區段徵收作業範圍。

個別土地是否位於第二期發展區範圍內、屬何種使用分區,應以地段、地號、正式計畫圖及主管機關資料確認,本頁數字僅供整體計畫規模參考。

第二期啟動條件

依第一階段核定計畫書,市府第二期開發區須俟市府第一期開發區的「產業專用區」招商率達 65% 以上,始可啟動。

本頁依官方資料說明上述啟動條件;後續辦理情形,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
一旦啟動條件達成,桃園市政府依法須辦理必要的都市計畫程序(如細部計畫擬定或修訂)、公開說明、環境影響評估及用地取得等相關程序。各程序法定時程及地主相關權益,以主管機關後續公告為準,不在本頁範圍內預測。

地主與買方服務內容

市府二期目前尚未啟動,但計畫範圍、啟動條件與政府後續程序,仍會影響地主的持有規劃及買方的購地判斷。我們持續整理桃園市政府、桃園市都市發展局、航空城辦公室、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紀錄及相關政府公告,並依個別土地的位置、現況與交易需求,協助地主與買方掌握目前計畫狀態及後續值得留意的發展。您不需要自行閱讀大量計畫書、逐一查找政府資料或比對不同版本的計畫圖。只要提供地段、地號、現有土地資料或購地需求,我們會協助整理個案資訊,並以清楚易懂的方式進行一對一說明。

地主服務

  • 1個案土地定位與計畫資料整理依地主提供的地段、地號或現有土地資料,協助整理土地位置、現行使用分區、市府二期計畫範圍、土地權利現況及周邊條件,讓地主清楚掌握土地目前的基本狀況。
  • 2政府進度與啟動條件持續追蹤持續追蹤政府公告、都市計畫委員會紀錄、航空城相關辦理進度,以及市府第一期產業專用區招商率達 65% 以上後始可啟動第二期的官方條件。若政府公布新的程序或重要進度,我們會協助整理其內容及與個案土地可能產生的關聯。
  • 3土地價值與持有、出售規劃依土地位置、面積、持分情形、道路條件、現行使用分區、計畫位置及市場交易資料進行個案分析,於諮詢過程中向地主說明價格形成原因與市場接受度,並依地主的資金需求、持有規劃及家庭安排,提供繼續持有或出售的方向建議。
  • 4行銷規劃、買方媒合與交易協調依土地條件及地主需求整理案件重點、規劃銷售方式、製作行銷資料並媒合適合的買方。從現場帶看、條件洽談、價格協調到交易進度追蹤,持續協助地主處理土地出售相關事宜。

買方服務

  • 1依購地需求篩選與媒合土地先了解買方的購地目的、預算、期望位置、土地面積及持有規劃,再依實際需求協助篩選適合的市府二期及周邊土地案件,減少自行查找、反覆比對及接觸不適合案件所花費的時間。
  • 2計畫位置與個案土地資料說明針對買方有興趣的土地,協助整理土地謄本、地籍資料、現行使用分區、市府二期計畫位置、目前計畫狀態及相關交易條件,並以清楚易懂的方式說明,讓買方在進一步洽談前掌握土地的重要資訊。
  • 3價格形成原因與購地條件分析依實價登錄、近期市場交易、土地位置、面積、持分、道路條件及計畫位置進行分析,於一對一諮詢時向買方說明不同土地之間的價格差異、開價形成原因及整體購地條件,協助買方判斷案件是否符合自身需求。
  • 4現場勘查、議價與交易流程協助協助安排現場勘查、確認買賣條件、進行價格協調並持續追蹤交易進度。如涉及買賣契約、產權移轉、登記或其他交易程序,配合地政士專業人員共同處理。

市府二期計畫圖資

以下圖資依民國110年10月29日公告實施之第一階段核定計畫書整理,點擊縮圖可放大檢視。圖資為計畫書既有資料,不代表任何開發時程承諾。

附近地區第二期徵收面積對照表

徵收面積表|p.計畫書附表

附近地區第二期計畫範圍示意圖

計畫範圍|p.計畫書圖面

分期分區發展計畫示意圖(圖8-22)

圖8-22|p.8-103

分期開發時程

第一階段計畫核定

民國110年10月29日公告實施,含第二期分期安排

第一期開發進行中

附近地區第一期發展區區段徵收程序進行中

啟動條件達成

市府第一期開發區產業專用區招商率須達 65% 以上

第二期程序啟動

辦理必要都市計畫程序、公開說明、用地取得

第二期開發建設

時程以主管機關後續公告為準

本頁圖文依民國110年10月29日公告實施之桃園航空城第一階段核定計畫書整理,僅摘錄市府二期(附近地區第二期發展區)的計畫認識所需重點圖資;完整計畫書未於本站提供公開下載。計畫後續進度、啟動條件及個別土地相關事項,仍應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個案通知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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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「第二期尚未啟動」

市府二期是第一階段核定計畫書中已載明的分期開發安排,屬已核定範圍,並非另一份尚待都委會通過的計畫。第二期開發需待第一期產業專用區達特定招商條件後,始得依法啟動相關程序。